更新时间:2018-11-20 23:22作者:李天扬老师
军分区参谋长、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征兵办公室主任钱善忠同志——就冬季征兵工作答记者问
问:今冬征兵工作已经开始,请问今年我市冬季征兵工作在时间上是如何安排的?
答:今冬我市征兵工作的具体安排是:10月份主要是部署任务,并搞好宣传发动、应征青年报名以及体检、政审人员的选调和培训;10月31日前进行目测初审,确定预征对象尤其是送检对象,做好体检、政审的准备工作;11月1日至12月9日进行体检、政审和定兵;12月10日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输完毕。
问:适龄青年从报名到入伍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一是参加兵役登记。按要求应于6月30日前参加兵役登记,如确因特殊原因未能登记的,应于本月月底前,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4张1寸免冠照片到所在乡镇、街道、机关、厂矿人武部办理补登手续。二是参加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武部组织的目测初检。三是参加县(区)组织的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由县(区)征兵办对体检、政审双合格青年进行集体研究审批定兵。
问:请您具体介绍一下今年新兵征集的标准和条件?
答:1.征集对象。今年仍按照“一个主体,两个优先”要求征集,即:主要征集具有高中包括职高、中专、技校专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男青年是城市户口的,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是农业户口的,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符合征集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可以批准入伍,尽量多征集毕业生。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2.征集年龄。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征集年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女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分别放宽到20和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3.政治条件、身体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问:适龄青年应征其家庭和本人都能享受什么样的优抚政策,请您具体谈一谈?
答:依照法律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近年来,为推动国防军队现代化建设,加强军队人才队伍建设,国家、省、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抚政策,具体地讲:我市一名适龄青年参军后,从今年开始义务兵期间其家庭每年享受“上一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45%的标准”优待金,退役后可享受职业技能免费培训,还能领取“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的标准”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并实行城乡一体化安置政策,具体标准由各县(区)民政优抚部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