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3 16:47作者:三水老师
2018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开学时间及入学指南考试及军训说明暂未公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17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开学时间及入学指南考试及军训说明,请参考!
一、凡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必须按时到校报到,在规定时间内未经我院2016年级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意,不按时报到且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按照《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报到时,须携带下列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份(身份证的正面和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在复印件的右下方写上姓名和专业)。未办理二代身份证或遗失者,抓紧时间办理或补办。
3、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江苏省内党员持县或县级以上地方党委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开到“南京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外省(市、自治区)党员持县或县级以上地方党委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开到“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开学后由学院党委安排时间集中收取并办理接转手续。团员持原毕业学校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关系转至“南京医科大学团委”)或已办理团关系转出手续的团员证,由学院团委安排时间集中收取并办理接转手续。请党、团员务必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校后根据有关通知及时办理。
4、档案。因录取方式为网上录取,档案形式实行电子化。根据江苏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凡被录取的江苏籍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到所在中学领取纸质档案,报到时交给学院。外省(市、区)的学生依据当地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办理有关纸质档案的转接手续。
5、户口关系。凡考取我校的学生,根据江苏省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入学时原则上不需要将户口迁至我校,由学校统一办理暂住证,待毕业后可以直接将户口迁至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学生户口迁移到学校后,在大学期间户口将被冻结,不能因各种理由把户口迁出。(具体以迁入地户籍管理规定为准)
对于确有需要将户口迁入我校集体户口的个别学生,需在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迁入地址请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户口迁移证上须加盖签发机关户口专用章,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要与身份证一致,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一致,姓名与曾用名不得互换。户口迁移证上若有更改处,须加盖签发机关公章,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