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16:18作者:三水老师
为主动适应社会对优秀人才、紧缺人才的需求,满足学生个性、志趣和特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改革培养方式,实行因材施教,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精神和要求,为规范和加强转专业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转专业工作应根据社会需求、学生学习兴趣、学习能力、特殊潜质和专业特长,充分利用学校教学资源,按照学生自愿和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二条转专业申请对象
(一)优秀生类:本科一年级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
(二)教改班类:工科研究试验班(工研班)和本科基础强化班结业的学生;
(三)紧缺人才类:成绩优良,志愿分流至紧缺专业学习的学生;
(四)志趣专长类:确有志趣和专长,转专业后有利于其成才的学生;
(五)特殊困难类:确有特殊学习困难或身体原因难以在现专业学习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