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4 10:38作者:李天扬老师
本报南京2月23日讯(记者缪志聪)江苏省教育厅今天上午召开江苏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通报江苏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及2016年普通高考工作有关情况。
2月3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同意河北等17个省(区、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备案的通知》,江苏是17个省份之一。根据教育部要求,江苏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开始启用,在2021年普通高考中正式实施。
“江苏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整体方案是严格遵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节点和制度框架内,结合江苏省情和教育实际,并在总结以往高考改革经验、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制完成的,力求体现国家要求,具有江苏特色。”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表示。
根据该方案,与现行高考方案相比,江苏普通高考统考科目仍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保持不变;选考科目由现行的“6选2”调整为“6选3”,即由学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选考科目,并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进一步扩大了考生和高校的双向自主选择权。和现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相比,江苏将开齐开足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13门科目均列入必考科目范围,江苏考生在高中期间可以享受同一必考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
“接下来,我们将全面推进考试招生各项改革,扎实推进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并认真组织实施。”沈健表示,江苏将建立强有力的推进机制,密切跟踪改革实施进展情况,全程监测评估改革进程,全面了解广大师生和社会各方面的反映,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不断完善总结,确保平稳推进。
据了解,在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方面,江苏还将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在全国率先实施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立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分类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2016年全面推进,2017年成为主渠道,到2018年基本建成具有江苏特色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为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江苏将推进中职学校注册入学改革,推进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研究出台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