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9 19:06作者:李天扬老师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级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政策
我校共有6447人次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其中629人获得国家级奖学金、202人获社会资助特别奖学金、5616人获校级奖学金,奖学金总额达900余万,覆盖率超过1/3。同时我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助学服务系统、就业服务系统、学习服务系统、成才服务系统,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措施,在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的基础上,我校不断深化“贷、奖、助、勤、补、减、导”资助体系内涵,建立健全经济资助与精神资助并行的服务发展型双资助模式。2010年我校统筹国家助学金、各类社会助学金发放共计2784人,发放金额共计618余万元。
1、“贷”是指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按照有关政策与文件精神,加强与经办行间的交流与联系,进一步推进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2、“奖”是指中央及地方政府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政府类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企事业单位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具体见附表)。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中国商飞公司、华为、LG等数十家知名企业均在我校设立了特别奖学金,在奖励优秀学生的同时,为他们搭建了高层次的就业启动平台。
3、“助”是指中央与地方政府资助的国家助学金等政府类助学金以及慈善团体、企事业单位与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助学金。
4、“勤”是指勤工助学。学校积极开拓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统一规划与管理,加强培训与指导,使学生通过有偿服务,不但缓解经济上的压力,同时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5、“补”是指学校设立的困难学生补助,分学校与学院两个层次,是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与资助。
6、“减”是指我校按照国家“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等项目的减免政策,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的学杂费减免。
7、“导”是指心理疏导、团队辅导与职业生涯引导。学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心理咨询与疏导、定期开展团队训练与辅导活动,积极引导他们进行职业生涯的规划。
8、“爱心互助基金”:为实践贯彻落实我校双资助模式,我校07年筹资设立学生自助服务实体,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的同时,更让学生在经营实践中实现自立自强、互助互爱、自助助人。08年12月,爱心报刊亭倡议设立了我校的学生爱心互助基金,这是省内高校中首次由学生自动自发设立学生爱心互助基金。
☆新生专项:为了鼓励更多成绩优异的学生报考我校,培养更多的拔尖人才,我校每年出资近百万元设立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高考成绩突出的新生。2009年我校共计196名新生获奖学金,总额达97万元。
新生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