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3 08:52作者:李天扬老师
尊敬的单位领导:
对于此次我驾驶单位用车不小心在路况出事故的事情,我表示非常的遗憾与懊悔。
回顾错误,2012年2月23日晚上19点30分,我接送单位同事下班在途径万寿西路与秋涛北路的交叉路况与道路行驶来的银色小轿车相撞,导致小轿车中等程度损坏与单位车辆轻度损坏。事故造成轿车司机轻伤,损失在12万元左右。
面对如此惨烈的事故结果,我顿时傻了眼。按理说我也工作有两年多了,从来也是老老实实驾驶。经过交通警察厅认定事故责任是我与轿车司机一人一半。不过,我觉得自己作为一名专职司机,不能够单纯地推卸掉一半责任。
在此,我也很感激领导对我的不责怪,不过我还是很惭愧的,特此检讨。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