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7 10:04作者:才子老师
第一篇:
在这里,我表达我对工作失职、疏于监管、对下属要求不严、对业务掌握的不精不透,并给相关当事人造成了一定损失的无比愧疚心情。首先我作为一名科长,我的职责就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上级相关的法规政策,做好各项程序落实监督管理及指导工作。
近期因我们具体工作人员,因业务不熟、责任心不强,而使申报业务出了重大失误。给我们工作及当事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分析其原因有下面几点:1、本人在思想没有重视此项工作,平时也很少过问;2、没能及时安排必要的学习培训,而使我及我们的工作人员对业务不精甚至不透;3、平时对下属要求不严,办事程序疏于监管。
对于我在工作上的管理监督失职,我觉得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的主观方面疏忽,没有很好的履行职责所致。我这样的工作错误给当事人造成了一定损失,给领导以及我们地区的工作形象上抹黑,造成的不良影响。
在此,我向当事人、领导及同志表示深深地歉意。并郑重地向你们说一句:非常抱歉,我错了!我此项工作管理监督的失职,是我工作以来这么长犯下的非常严重的错误。错误的发生,充分地说明我在思想上、政治意识上存在严重欠缺,在监管方面上存在严重疏忽,在工作上怠慢。
总而言之,我工作管理监督失职的原因种种,然而我的工作管理监督失职已是不争事实,我并不想说出其它种种缘由来掩盖我的错误。此次我这项工作管理监督失职,归根结底是我主观方面犯下的严重错误。
以后,首先我要与我们相关责任人尽全部努力,采取补救措施,全面逆补当事人的损失,其次要进一步认真总结这次事件前因后果,引以为戒,制定出有效的措施,全面完善我们的工作,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第二篇:
在20XX年8月2日省上“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组对清源镇政府财务检查过程中,发现镇政府将部分拆迁补偿费和拆迁户购房款合计4096721.9元以私人名义单独存放,形成帐外资金。其中:支付拆迁补偿费2544011.84元,支付拆迁户安置房工程款1146400元,购置车辆、服装等其他指出374348.62元。截止目前,单位在私人账户存款余额31961.44元。以上问题被查出后,作为党委书记,对此深感震惊、愧疚和不安,近日来本人认真反思,深刻自剖,现检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