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8 09:39作者:才子老师
济南2014年中考中招政策公布
(一)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办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采取先考试后报志愿的办法,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多次选择和填报志愿。
(二)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范围
中等职业学校以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可注册录取初中、高中往届毕业生。
(三)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
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采取网络填报的方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互联网上登录报名网站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
1.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初中三年日常学习成绩(含实验能力考核成绩)、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生物、地理、历史、思想品德、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等级须达到C级(含C级)以上等级,且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
2.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对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立项督查的通知》(鲁政督字〔2013〕12号)精神,逐步推进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统一的高中阶段招生平台工作要求,2014年度试点将技工学校招生工作纳入高中阶段统一招生平台。普通中专录取工作按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第一次志愿填报普通中专的考生,不得兼报普通高中学校(填报师范类除外)。填报师范类并兼报普通高中且达到师范类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师范类学校优先录取。凡第一次填报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志愿的考生,其余批次志愿只允许填报各类职业与技工学校。
3. 志愿填报依据录取进程分为4个时段(具体时间另行公布),每个考生均有4次志愿选择的机会,但仅在全市第一次志愿填报时享有指标生资格。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志愿。初中学校须及时开放网络微机教室并指导学生填报志愿,避免漏报等情况发生。
4.每次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后志愿不得更改。各招生学校完成录取后,须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及录取分数线。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接受考生下一次志愿选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将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并继续征集志愿。
5.推荐生试点学校之间不可兼报。推荐生试点学校为: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济南第一中学、济南中学、济钢高级中学、济南外国语学校、历城第一中学、历城第二中学。
6、各县(市)区所属普通高中学校主要面向本区域招生,除市教育局下达有面向市区招生计划的学校外,其他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