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7 10:27作者:王华老师
北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学风。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北华大学学籍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转专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原则,实行宏观控制、按类实施、双向公开、择优调转。学校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转专业管理。
第三条学生转专业数额实行计划控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教育专业(以下简称中外合作教育专业)如招生计划未完成或在原计划基础上适当扩大规模,可通过转专业补充,并根据补充数量及教学班编排,单独制定转入计划。其他各专业转出和转入学生数量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同年级学生数的20%以内。
第四条学生转专业按照“基本类专业”、“控制类专业”、“中外合作教育类专业”分类实施。按照高考招生科类与录取批次划分,基本类专业、控制类专业指各批次A段招生录取的专业。其中,基本类专业包括招收理科(医学类专业除外)、文科及文理兼招各专业;控制类专业包括招收艺术、体育、理科医学类各专业;“中外合作教育类专业”指B段招生录取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各专业。
第五条中外合作教育类专业转入工作在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内单独组织实施,其他学生转专业工作在大学一年级学习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第二章转专业分类与条件
第六条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具备我校本科学籍,完成学习注册;
二、政治思想进步,表现优良,身心健康,符合转入专业(专业方向)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三、除中外合作教育专业外,其他转专业学生,必须在原专业学习期间,完成本科一年级学习,课程考核全部合格且第一学年必修课课程学习成绩排名前20%(按同年级本专业总人数计算)。
第七条学校统一组织第一学年《大学外语》及《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期末考试。除中外合作教育专业转入外,符合转专业条件学生,根据第一学年《大学外语》与《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转专业接收计划,择优调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