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10:20作者:才子老师
一、报到确认
2015年贵省录取工作已经全部结束。按您所在省招生办规定:已录取考生一律不得退档,无补录。为避免新生报到当日交费拥挤,便于学校合理安排迎新工作,要求2015级录取新生进行报到确认。
报到确认方式:
存款报到确认
请新生于2015年8月27日前(含8月27日)按录取专业将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存入随《大学录取通知书》一同收到的邮政储蓄银行卡(折)内,学校从《大学录取通知书》寄出日开始至8月27日止,定期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春分行扣款,进行确认。具体存费注意事项详见“费用缴纳方法(一)”。
二、报到时间
1.新生来校报到时间:2015年9月8日(星期二)。
2.2015年9月8日(星期二)当天学院在长春火车站北出口设接待站,由学院统一购票并引领新生乘坐4号线轻轨至南三环站。学院在轻轨南三环站设有接站车(接站时间:早6:20~晚21:00)。
3.新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必须缴纳学费,办理请假手续,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一周内未报到且未缴费办理请假手续者,视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4.报到新生可凭《大学录取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
三、报到手续
1.新生报到必须持有《大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来校同时需携带考生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
2.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高中学校或当地招生部门办理考生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当地县级及县级以上党组织部门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吉林省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团组织关系(团员档案及团证)直接转到“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团委”。
3.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本着自愿的原则,如若迁移户口,可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具体办理过程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要求为准。户口迁移地址为:“长春市公安局净月分局福祉大路派出所”。
新生所持《户口迁移证》上必须填有身份证编号及户口性质(非农业人口或农业人口)。《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用字及身份证编号必须与《大学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用字及身份证编号完全一致;并填写身高、血型。《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迁出地派出所户籍专用章和户籍民警印章。
长春地区(包括九台、榆树、德惠、农安、双阳)的新生一律不迁移户口。
4.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持《大学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四、个人备品
1.学生宿舍内设有衣柜、方桌、凳子、盆架、宽带端口等,并提供可选购的床上用品。新生入学时根据个人情况携带物品,不准带大行李箱、大型音响设备。
2.准备近期个人1寸红底彩色正面半身免冠同版照片16张。
五、学费及住宿费
1.学费
根据吉政办发[2007]28号文件及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许可证260000457号,2015年入学新生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