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2 17:05作者:王华老师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修正案(草案)》。修正案草案将原先“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表述,改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字斟句酌,都是文章。如果修正案草案顺利审议通过,则意味着针对二孩生育的国家意志,将正式从“限制”转为“鼓励”。
这对于长期在旧有计划生育制度惯性下前行的中国来说,当然是一个足可载入史册的标志性转折点。但法条往往只是划定一个自由的底线和边界,它更多只是表明国家不再对公民生育二孩的行为施加管制,不会再限制公民生育二孩的自由。
但“应然”不等于“实然”。符合条件家庭生育二孩的数量,不会简单因为法条上的“鼓励”二字,就迎来预期中的增长,更不意味着中国老龄化加速、生育率走低的趋势能得到根本扭转。
说到底,“生不生、生几个”关乎个人选择和价值判断,更与经济际遇、社会环境息息相关。现实生活中,要不要生二孩,不仅要算经济账,更要算时间账、心理账。与中国家庭经济条件改善、收入提升相伴随的,也是养儿育儿成本的持续攀升,为了让子女拥有一个不输在起跑线上的人生,中国父母常常不遗余力,不惜成本。在此背景下,是“聚焦于一个”还是“平分给两个”,是更在意数量还是质量,无疑是一个问题。
不仅如此,基于社会分工和文化传统,育龄妇女在生育中往往需要承担更多的时间和心理成本。在一场像马拉松一样漫长的竞逐中,生养子女对职业发展机会的潜在影响,以及在家庭和事业之间所构成的张力,同样不能忽视。而对于那些已有一孩的育龄妇女来说,二孩的降临会否打破一种微妙而脆弱的平衡,更是充满不确定性。
因此,修改法条只是开端,更为重要的,是为符合条件的育龄妇女生育二孩扫除羁绊,分担压力,通过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构建一个更加科学有效的社会化成本分摊机制。在此方面,日本、俄罗斯、北欧诸国等鼓励生育的国家已有不少措施可供借鉴。比如俄罗斯“母亲基金”为生育第二个及更多孩子的家庭提供补贴,每生一个孩子可以得到25万卢布,补贴可以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支付教育费用、进行养老金储蓄。为了鼓励在职女性也积极生育,不仅产假放3年,而且工资奖金照发,职位保留到产假期满。
鼓励全面二孩,修法并不足矣。我们期待更全面、更细致、更有力的鼓励二孩政策出台。
起于点滴,方能利在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