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16:22作者:王新老师
根据市委和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20xx年度党组织生活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开展创建先锋示范城活动为载体,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为推动水城建设、邕江整治开发和内河管理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参加范围
全处(办)党员(含退体党员)。
三、组织生活及民主评议主要内容
召开组织生活会,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既要认真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也要联系实际,认真对照检查自己完成工作情况和年度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对照党章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基本要求,组织党员认真检查个人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1、理想信念方面。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在平时工作中、在关键时刻、在危急关头充分展示党员的良好形象,影响和带动群众。
2、学习方面。是否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正确理论指导实践,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争做学习型党员。
3、工作方面。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履岗尽职、真抓实干、敢于负责、锐意进取,在本职岗位上努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4、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是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密切联系群众,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四、民主评议等级
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定档,其中优秀党员所占比例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5%(每个党小组在全支部范围内评比推荐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