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1 14:46作者:才子老师
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方案1
各区、县(市)委宣传部、教育局(社发局)、人力社保局、文广新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市社区大学: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十三五”教育规划纲要关于“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战略任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x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精神,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等8部门决定于11月联合启动我市 201x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
“推进全民终身学习 加快建设学习型城市”
二、活动时间
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各区、县(市)系列学习活动,原则上安排在全市启动仪式前后一个月内。各区、县(市)启动仪式日期自行安排。
三、启动仪式
201x年xx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在富阳区举办,由市级8家单位会同富阳区人民政府主办,杭州市成人教育协会、富阳区政府办公室、富阳区教育局承办。具体工作由富阳区社区学院负责落实。富阳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启动仪式一并进行。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11月10日上午10︰00开始;
地点:xx区社区学院(xx区x街道文教路x号)。
(二)主要内容
表彰杭州市“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杭州市社区示范性学习型社团”;表彰富阳区“学习型家庭”“一乡镇一品牌”项目;展示终身学习成果;领导讲话。
(三)参加对象
各主办单位分管领导,承办单位负责人,市社区大学负责人;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分管局长和科长,各区、县(市)社区学院院长;杭州市成教协会各专委会正副会长;受表彰人员,市民代表等。
四、活动内容
(一)推动社区广泛开展全民学习活动
面向广大城乡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纪念馆、文化宫、体育馆等公共场馆开展“学习开放日”“主题活动日”“专题讲座”等活动,为市民提供学习服务。组织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农机推广站等机构,面向农村社区开展宣讲、咨询和培训服务。
(二)推动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资源向社区开放
积极动员组织辖区内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开放大学、老年大学、科普学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活动周,发挥场地、设备设施、教学资源和师资优势,就近面向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开放适于社区居民学习的数字化资源及服务。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精心组织好201x年社区教育开放日活动。
(三)推动全民阅读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科学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结合各地实际,通过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数字化阅读、书友会、书香家庭等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全民阅读。
(四)开展“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与展示活动
杭州市成人教育协会负责组织市“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认定活动。通过遴选认定活动,发掘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全面总结和多形式展示当地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成人继续教育的成果。市“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由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按市成人教育协会要求组织推荐。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加强协调、沟通,做好动员工作;要紧贴人民群众需求和当地实际制订本地区活动周实施方案。各区、县(市)系列学习活动具体方案请于10月23日前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汇总后公布。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积极联系当地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宣传展示当地包括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在内的继续教育事业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宣传展示终身学习典型人物的事迹,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终身学习;宣传展示举办活动周的典型做法和生动事例,引导推动全市各地为城乡社区居民提供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
(三)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活动周结束后,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要及时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材料内容应包括学习活动开展总体情况、典型案例、宣传报道等情况。
(四)严守规定,厉行节约。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省、市有关规定,组织活动坚持简朴节约,注重活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