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2 15:12作者:王华老师
按照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陇办发〔2017〕58号),市纪委、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陇纪发〔2016〕12号),结合我办职能,市金融办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金融扶贫贷款领域开展“查不正之风、保障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查处腐败问题、保障金融扶贫贷款安全”(以下简称“两查两保”)专项行动。为保证“两查两保” 专项行动有序有力开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目的意义
在全市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是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着眼防治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保障和促进脱贫攻坚战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既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也是落实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既是解决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需要,也是实现脱贫攻坚这一最大政治任务的重要保障。市有关银行业机构,各县区政府金融办、机关各科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从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把开展“两查两保”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协调部署,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 目标任务
全面检查2013年以来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贷款使用情况,做到贷款、区域、承贷行和受益群众全覆盖,不留死角。既要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又要着眼长远抓落实见实效,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改革金融扶贫贷款管理体系,形成保障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一)查处不正之风,保障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着力解决:
1.承贷行对扶贫贷款审查不严,监督检查流于形式,贷款发放不精准。
2.承贷行在扶贫贷款发放工作中庸懒散软、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优亲厚友,办事不公,暗箱操作等问题。
4.承贷行在扶贫贷款发放工作中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等问题;
5.其他影响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的不正之风。
(二)查处腐败问题,保障金融扶贫贷款安全。着力解决:
1.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私存私放金融扶贫贷款等问题;
2.挤占挪用金融扶贫贷款等问题;
3.其他影响和干预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的腐败行为。
三、方法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