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0 02:13作者:李一老师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要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中掀起真学真懂、锤炼党性,学深悟透、砥砺作风,学用相长、提升本领,学以致用、推进工作的热潮,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党性观念明显提高、纪律意识明显增强、思想作风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明显提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据悉,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自2017年2月28日至5月31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组织动员阶段(3月1日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广泛宣传发动。
二是集中学习阶段(3月1日至4月30日)。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原文研读、讨论交流、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确保学习效果,使“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是实践总结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查找机关和个人存在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使命,制订完善出台的一系列党规党纪,既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制度遵循和政治保障,也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组织开展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增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的客观需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坚守职责定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