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4 08:40作者:王华老师
科技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大姚县委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举全县之力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大发〔2015〕9号)和《中共大姚县委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举印发大姚县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办发〔2015〕38号)文件精神,实现贫困地区精准扶贫,贫困对象精准脱贫,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扶贫开发会议精神,按照扶贫对象精准、扶贫项目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扶贫措施精准、驻村帮扶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六个精准”要求,聚焦贫困对象精准发力,分解落实责任主体,落实好“五个一批”措施、“十二个到村到户”民生工程和“七大攻坚行动”,扶真贫、真扶贫,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实现攻坚行动计划目标,同步推进扶贫开发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
二、工作目标
从2015年起到2020年,按照前三年集中攻坚、后三年巩固提高的阶段安排,通过精准扶贫,实现脱贫、摘帽、增收3个主要目标。其中,到2017年实现摘除贫困村委会帽子的目标,实现基本脱贫;到2020年贫困地区农民全面脱贫,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与全国全省全州全县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一)2015年—2017年(三年脱贫攻坚目标)。减少贫困人口2601人,2个贫困行政村“脱贫摘帽”,41个贫困村民组出列。
1.2015年目标。全镇减少贫困人口1614人。
2.2016年目标。减少贫困人口987人;碧么、大古衙“脱贫摘帽”;碧么行政村12个贫困村民组出列;大古衙行政村8个贫困村民组出列;大古衙、碧么、小古衙、团山、新街5个行政村基本消除贫困人口,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800元以上。
3.2017年目标。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500元以上,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基本消除绝对贫困,基本完成农村小康主要监测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