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7 13:34作者:李一老师
为贯彻落实省委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关于在全市党员中深入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的通知》(皖学组发〔2016〕7号)精神,推动我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扎实开展,引导全市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亳办发〔2016〕3号)要求,现制定在全市党员中深入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都能铭记党员身份,履行党员义务,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带头承诺践诺,践行党的宗旨,强化群众观念,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增强群众感情;勇于担当作为,自觉把本职工作当做崇高的事业来对待,把工作当创作,把技术当艺术,处处亮身份,时时有激情,事事在状态,争当标兵模范;坚持“四讲四有”标准,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急时刻豁得出去,时刻起到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合格党员形象,为全市“奋力走在皖北振兴前列”目标实现建功立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分类指导。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实际,联系不同群体党员的岗位特点,突出实践特色,加强分类指导,把活动任务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因地因人因事制宜,分类别、分层次开展活动,不搞“一刀切”。
2.突出群众满意。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标准,顺应人民群众期盼,把群众意愿和需求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帮助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四个点问题”特别是30个方面具体问题,让群众在活动中看到变化、见到实效、得到实惠,在群众中树立党员良好形象。
3.注重融入日常。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时时以“四讲四有”标准对照检视,进一步增强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把“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抓在日常、做在平常、严在经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