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14:08作者:李一老师
【2016年乡镇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县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
一、总体要求
此次检查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宣传为主要内容,通过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副县长何忠明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刘新华任副组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和调度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各部门结合夏季消防安全实际,分别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实施消防控制室达标创建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管理,督促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旅游、商务、文化、教育、民政、卫计等部门分别开展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学校和幼儿园、养老院和福利院、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安监、消防部门督促石化、石油等系统重点开展石油化工生产、销售、储存等易燃易爆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文物、旅游部门重点开展寺院庙宇、古村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
2、推进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按照《攸县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整治前阶段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
3、集中整改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重点加大对区域性火灾隐患的督促力度,加快整改进度。发改、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要将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纳入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升级计划中统筹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