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14:44作者:李一老师
2016年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为做好我市“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根据《广东省减灾委员会转发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减灾委电﹝2016﹞1号)要求,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的主题,牢固树立综合减灾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梳理和深入分析城市面临的灾害风险,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统筹考虑防灾减灾问题,着力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重要建构筑物和场所等的设防水平,加强城市和农村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增强城市抵御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深入开展一系列防灾减灾活动,营造人人关注灾害风险、人人参与防灾减灾的社会氛围,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二、组织领导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减灾委具体负责活动的总体组织协调工作,按照国家、省减灾委工作部署和本方案要求,各镇街、市减灾委成员单位结合我市实际和单位职能,开展本镇街(单位)防灾减灾日活动各项工作。
三、活动主题
今年防灾减灾日的活动主题为“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
四、活动时间
按国家减灾委统一部署,2016年5月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我市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在宣传周期间开展。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防灾减灾日现场宣传活动
5月12日(星期四)当天,在莞城东门广场(人民公园东门)开展防灾减灾现场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在现场设点,派发宣传资料,接受社区群众咨询,向社区群众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市减灾委办公室负责)。二是摆放消防宣传展板,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向社区群众介绍各种消防器材的功能和使用方法,并进行现场演示(市公安消防局负责)。三是搭建救灾帐篷,开展应急救护演练,针对轻微烫伤、骨折、脊椎损伤、出血、心肺复苏等,现场开展救护演练,并邀请群众共同参与(市红十字会、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市应急避灾中心负责)。四是组织社工机构广泛参与,开展防灾减灾知识问答宣传活动,展示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工作成果(相关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