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7 11:36作者:李天扬老师
为扎实做好教育扶贫工作,改善贫困乡村教育发展环境和条件,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扶持对象
全县已建档立卡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在校的贫困家庭、师生。
二、工作措施
1.优先支持贫困村发展教育。加强贫困村学校规划,优先支持建设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加大贫困乡村义务教育投入力度。积极推进贫困乡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乡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15年,实施禾川镇五一小学、石桥镇日光小学、才丰乡清塘小学、龙源口镇海龙小学、在中乡平分小学等21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龙门中学、龙源口中学、里田中学、沙市中学、永安中学、城厢小学、台岭乡小学、文竹镇小学、里田镇小学、沙市镇小学等10所薄弱学校改造项目;2016年实施石桥镇夏阳小学、才丰乡华光小学、烟阁乡南新小学、龙源口镇墩上小学、里田镇合田小学等16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文竹中学、石桥中学、思源学校、曲江中学、坳南学校5所薄弱学校改造;2017年计划实施在中中学、在中乡小学、龙田中学、龙田乡小学、高市中学、高市乡小学、石桥镇小学、象形乡小学等36所薄弱学校改造。同步实现贫困村学校标准化和现代远程教育。每年由县政府筹措配套资金50万元,对25个贫困村所属学区学校优先配备音体美语数等学科教学设备;每年县政府筹措配套资金300万元为贫困村学校每个班级配备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班班通)。每年新招聘的教师安排到贫困村小学任教,每年安排县城优秀的小学教师到贫困村小学支教,让贫困小学生能就近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和澡堂建设,完成150所中小学食堂建设项目,全面实现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计划食堂供餐制。优先支持贫困村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幼儿园、村小增设附属幼儿班、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点项目,2015年完成曲白上坪小学、沙市张南小学、禾川发关小学、坳南牛田小学等4个改建幼儿园项目和里田镇、象形乡、才丰乡、龙源口镇、石桥镇、高桥楼镇、埠前镇等7个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2016年实施坳南乡、在中乡、高溪乡、芦溪乡等4个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2017年计划实施沙市镇、文竹镇、龙门镇、台岭乡、龙田乡、怀忠镇、莲洲乡、烟阁乡、三湾乡、曲白乡、禾川镇、高市乡等12个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对全县所有自然村恢复教学点工作进行摸底调查,为有条件的自然村恢复教学点,方便小学生就近入学。
2.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落实好现有国家济困助学政策,逐步提高贫困生资助标准。公办幼儿园、村小附属幼儿班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前教育的保教费实行政策性减半,县级公立幼儿园学生减半的费用由县财政负担;乡镇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学生减半的费用由乡镇政府和幼儿园负担,各乡镇辖区内幼儿园减半费用工作由当地乡镇政府和乡镇中心小学负责督促落实到位。对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中的特困户子女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在上级规定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500元。每年在任弼时中学设立一个励志班,其班额人数为50人,择优录取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到励志班就读,励志班学生除享受国家规定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外,县政府再筹资10万元补助励志班学生的生活费、学杂费和住宿费。对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每年就读大学的学费、生活费由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贷款金额最少0.8万元,最多2万元。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做到“应贷尽贷”。贫困生资助资金在争取国家倾斜支持和接受社会捐资外,不足部分由县政府安排专项经费解决,教育部门负责落实。
3.大力实施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每年政府筹资10万元补助职业教育贫困生。支持职业学历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特困户子女参加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除实行免费教育外,在校期间每人每学年给予生活补助资金2000元。面向农村贫困家庭定向培养人才,今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报考教育类“三定向”的加20分;并从2016年起,每年拿出20%的教育类“三定向”招生指标,专门用于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并根据当年招生考试情况确定具体加分标准。支持和鼓励贫困户子女就读北京应用技术大学,以实现教育脱贫。
4.创新方式开展“雨露计划”培训。搞好宣传,落实培训政策,对贫困户子女就读中高等职业院校的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对取得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每人次补助600元,全面完成培训计划。2015-2017年计划培训2850人,2015年完成850人,2016年完成950人,2017年完成1050人。同时,整合各部门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贫困人口整体素质。
教育扶贫项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