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8:15作者:李天扬老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省委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2015年福建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点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5〕194号)文件精神,推进交通管理行动计划,强化晒口街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根据邵武市道安办《关于印发〈邵武市2015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实施方案〉的通知》(邵道安办[2015]26号)文,结合晒口道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中心,通过开展多种形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伤亡,为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安全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各村(居)、派出所、学校,街道相关部门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加强交通管理行动计划”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要以新闻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拟实施活动的内容、措施及目的意义,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晒口派出所要在办事大厅、服务执勤点、派出所门口等场所悬挂2条以上宣传标语,摆放和张贴2套以上宣传展板或招贴画;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企业、学校、村)”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发布平台,面向社会各界发布全省、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提示、警示信息、典型事故案例,引导群众安全出行、文明驾驶。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与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与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使用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并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超载、强行超车)。同时联合开展驾驶人员、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中小学生等重要群体的宣传教育。
文明办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内容,并从方案制定、组织实施、部门职责落实、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考评标准。要会同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志愿者开展交通劝导、发放传单、进社区宣讲等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