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22:38作者:王新老师
艾滋病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传染病,由感染艾滋病病毒(HIV病毒)引起。HIV是一种能攻击人体免疫系统的病毒。2015年12月1日是第28个“世界艾滋病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切实做好xx县2015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群众的艾滋病防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健康利益,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进一步宣传国家和自治区艾滋病相关政策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扩大艾滋病预防、防治、关怀和支持的覆盖面,倡导全社会积极行动,消除歧视,关心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推动艾滋病防治措施全面、深入落实,有效遏制艾滋病在我县的蔓延和传播。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县2015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xx县2015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公安局、卫计局、文体广电局、民政局、科技局、食药监局、交通局、住建局、司法局、工商局、妇联、团县委等单位一名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防艾办,办公室主任由陈德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韦佑霖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由黄元伟、周超、王汉斌、黄正峰、梁胜恒等同志组成。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并做好活动有关数据、资料、图片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三、活动时间
2015年12月1日至7日。
四、宣传活动地点
xx县城区街道(社区)、学校、高危人群集中的场所、车站、工地和乡(镇)的圩场、村屯等场所。
五、参加部门
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卫生医疗单位。
六、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开展部门宣传活动
各成员单位制定本部门宣传活动方案,制作一板防治艾滋病宣传板报,拉挂宣传横幅,抓好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
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本乡(镇)相关单位在当地圩日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要求乡(镇)分管领导到现场参加活动。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乡(镇)政府领导干部、村干、医务人员在各村开展防艾知识入户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