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5 22:34作者:李天扬老师
一、活动时间。11月1日至30日。
二、活动主题。宣贯《消防法》,平安创和谐。
三、组织领导。市上成立以市政府副市长胡光明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康际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永平、市公安局副局长王瑞胜任副组长,市工会、广电、安监、民政、工商、文化、劳动保障、规划和建设、城管、旅游、妇联、团委、消防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各县(市、区)也要比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四、活动总要求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统筹安排,多形式、全方位、立体式开展新颖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消防宣传活动,突出宣传深度、扩大宣传广度、提高宣传取得的社会效果,营造全社会了解消防、关心消防、共同开创消防工作社会化新局面的良好氛围,促进消防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五、活动安排
(一)突出重要时间,抓好大型集中宣传活动。11月9日是消防集中宣传日,各级消防等部门及消防重点单位要按照宣传工作方案和流程,有效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1、邀请各级党委或政府领导参加集中宣传活动、在相关刊物上发表署名文章、进行电视讲话;
2、市消防支队和顺庆消防大、中队在北湖公园广场、其他各消防大队在各自辖区、消防重点单位自行选择设立集中宣传点;
3、各消防重点单位要在单位显著位置悬挂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标语。各宣传点要用气球、充气拱门装饰,要悬挂张贴消防宣传条幅和标语,达到醒目的效果;
4、宣传点要设立消防知识宣传、消防法规咨询、火灾隐患举报、展板展示、消防器材装备操作展示、播放消防法律法规知识、警示教育影碟等栏目,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消防工作和消防安全知识;
5、各地消防部门要在119当天利用农村赶集等时机举行消防知识进农村、进乡镇消防宣传活动;
6、邀请社会文艺团队通过表演“消防三字经”等活动在城区巡回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消防常识。
(二)开发宣传形式,抓好宣传月其他时段宣传工作。宣传月期间,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创新形式,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活动的实效性。
1、开放消防站点。宣传月期间,各地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有序组织学生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员工前往消防站参观,开展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