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0 09:55作者:王新老师
为了提高我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营造良好校园消防安全氛围,根据公安部“61号令”、《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省、市消防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我校师生员工中开展火场逃生、应急疏散演练活动。特拟定此方案:
一、演练目的:
提高我校师生员工火场逃生、自救能力;提高宿舍管理人员在火灾状态下的应急疏散能力。
二、演练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1月24日14时30分至15时30分
演练发生地点:东校区8、9号学生宿舍(遇下雨天时活动另行安排)
演练会场:东校区7、8号学生宿舍之间场地
三、参加演练及观摩人员:
(一)参加演练人员:东校区8、9号学生宿舍全体学生及相关院系管理人员、辅导员、宿舍管理人员。
(二)观摩人员:未参加演练的院系学生、管理人员、辅导员、宿舍管理人员、大学生消防志愿者。
四、组织领导及其工作职责:
(一)成立长江大学消防演练工作领导小组。
顾问:朱业宏刘在洲
组长:消防支队领导1人钟仕安
副组长:钟国汉刘如泉崔青山刘小燕
成员:和战(保卫处)张俊(保卫处)张治学(后勤集团)马如涛(学生事务处)刘敬敏(学生事务处)薛天庆(地科学院)严丽萍(地物学院)余华平(计科学院)张艳华(文理学院)杨学文(数学学院)周铃(电信学院)娄洁民(管理学院)杨全辉(机械学院)
职责:负责对此次消防演练工作的筹划、协调及其他工作部署
(二)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小组。
1、指挥协调工作小组:
组长:消防支队领导1人、钟国汉
组员:范涛鲁平张治学刘敬敏
职责:
(1)负责在演练前10分钟做现场指导(消防支队领导)讲解火场逃生有关注意事项。
(2)指挥演练的各个环节,依据拟定方案宣布“演练开始”及“演练结束”。
(3)及时指导处理演练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
2、宣传、组织动员小组:
组长:崔青山
组员:马如涛刘敬敏薛天庆严丽萍余华平张艳华杨学文周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