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1 04:02作者:王华老师
司法局讲规矩有纪律专题会议纪要1
8月20日,长宁区司法局举办“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矫正工作队伍专题党课。长宁区司法局副局长李为清围绕“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的工作主题,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要求作党课辅导报告。长宁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各基层司法所专职干部、下派司法矫正(戒毒)民警以及新航长宁社工站全体社工等50余人参加活动。
李为清同志强调社区矫正执法队伍,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切实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坚定政治理想信念,严守组织纪律,将“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和“三严三实”工作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现内外统一,表里如一。他要求广大矫正工作人员:一要加强对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等政策、法规的学习,以制度建设来规范自身言行。二要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担当意识,在执法过程中敢于坚持原则,有效维护法律权威。三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工作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中,切实做到“四个服从”,有效提高矫正执行力。
李为清同志还针对近期9.3纪念抗日战争70周年等重点时间节点,结合市司法行政系统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对近阶段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进行部署: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树立大局观念。各基层矫正工作队伍要高度重视当前安保维稳工作任务,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力争做到“四个确保不发生”的工作目标。二是周密工作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各基层司法所要切实加强对重点人员、重要对象的排查与管控,严格落实周报到、外出审批等各项监管制度,严防脱、漏管。三是加强部门合作,落实帮扶措施。对于生活困难对象要加强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合作,及时落实相应帮扶措施。做好心理辅导,稳定对象情绪。四是加强值守备勤,形成工作合力。各司法所专职干部、下派司法民警及社工要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重要节点值班备勤,确保管控措施衔接到位,有效杜绝恶性重新犯罪案件的发生。
司法局讲规矩有纪律专题会议纪要2
7月8日上午,靖州县司法局机关党支部召开“讲规矩,有纪律”专题讨论会,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