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0 09:41作者:才子老师
市长吴炜主持召开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柳州市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请示》《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权限划分的通知》等重大议题和事项。
根据有关要求,并结合实际测算,我市将对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整。市区城市低保标准方面:我市市区现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500元/人,按市区城市低保标准今年要以6%以上的幅度提高的要求,该标准提高至每月550元/人。
市区农村低保标准方面:我市市区现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年3200元/人。按照“从2016年至2020年,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年国家公布的扶贫标准原则进行相应调整”“2017年广西农村贫困人口扶贫标准线为户年人均纯收入3300元”等要求标准,将我市市区农村低保标准调整至每年3500元/人,做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有效衔接。
会议指出,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依法行政和权责统一、团结协作和提高效能原则,明确市、县(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权限划分。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县(区)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加强督导和考核,切实保障全市食品药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