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5 01:38作者:王新老师
12日,记者从北京市卫计委“关于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北京市关于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正式印发。《实施方案》规定,乡村医生将由人员管理转为岗位管理,并按照不低于1‰的乡村服务人口设置乡村医生岗位;在条件艰苦的山区村医岗位,每月补助有望达到5500元;2019年年底前,我市村村都有卫生室,实现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北京农村地区基层医疗卫生资源短缺和乡村医生队伍老化、后继乏人,为此,北京出台措施提高乡村医生工资待遇、学历层次,以解决好农村居民的就医问题。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毛羽在12日举行的一场发布会上表示,长期以来,北京乡村医生队伍作为农村基层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广大居民的健康“守护人”。然而,由于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山区,工作环境艰苦、人员待遇偏低,使得人员补充困难,出现乡村医生队伍老化、后继乏人,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职责履行不能完全到位的情况。
他透露,目前,北京市3919个行政村中尚有847个为医疗卫生服务空白村,农村居民就医存在诸多不便;近90%的乡村医生年龄在50岁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乡村医生仅为8.6%、执业(助理)医师仅为6.5%。
毛羽指出,为缓解以上等问题,北京制定了《北京市关于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确保2020年“全市市民包括农民都可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如何吸引更多医务人员到农村服务?毛羽称,北京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提高乡村医生岗位补助标准。自2016年起,北京村医岗位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600元(人民币,下同)提高至3500元,并实行动态增长机制,增长幅度与北京市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相适应。此外,山区和半山区乡村医生还可再增加每人每月500到2000元的岗位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