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5 10:49作者:才子老师
截至目前,天津市已向12.5万户家庭提供了租房补贴,2016年将继续加大补贴力度,3月1日起,下调住房保障“三种补贴”收入准入线,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房5万套,基本建成5万套,新增发放租房补贴0.5万户。“三种补贴”面向哪些对象、去哪儿申领、补贴标准等问题受到网友的普遍关注,为方便广大市民及时全面了解天津市住房保障“三种补贴”相关政策,及时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近日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对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问题一、什么是住房保障“三种补贴”?
1、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是指市和区人民政府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符合条件家庭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租金,政府按规定给予租金等补贴的住房保障方式。
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条件的家庭,应当按照规定存储拆迁补偿安置费或者住房等价款,也可以将原住房上交区房管局代管。配租住房腾退后,拆迁补偿安置费、住房等价款本金或者原住房退还原申请家庭。
2、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是指向符合廉租住房住房补贴保障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资助其自行租赁住房或者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方式。
3、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是指向符合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保障条件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房补贴,资助其自行租赁住房或者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方式。
问题二、哪些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
答:自2016年3月1日起,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市内六区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家庭人口在2人(含)以上;
(二)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补助的社会优抚对象(包括退出现役的城镇无工作单位残疾军人);家庭享受民政部门特困救助待遇一年以上且符合“孤老、重大疾病、四级以上(含)残疾”认定条件;重残或双残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050元(含);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家庭和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家庭,上年年收入低于5万元(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