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9 16:47作者:王华老师
反腐倡廉征文(一):
人因廉而正
廉洁,可能对于许多与我同龄的初中生来说,是一个颇为之陌生的词,似乎在这个年龄段根本就与这个词扯不上关系。但是,其实“廉洁”无处不在,它一向陪伴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健康成长。那么何谓之“廉洁”呢?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结果(答案)不难找到。“廉洁”即不贪污,即不利用职权职务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跑官要官”;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做向企业推销商品、强行卡要、摊派等有悖于党风党纪的不正当行为。
莲、因洁而廉,人、因廉而正。古今中外,这样的事情不胜枚举。
宋朝的包拯,人称“包青天”。他为人公正廉明,不包庇一切罪行,他的铡刀上铡皇亲国戚,下铡贩夫走卒,只要是正义,就会在他的面前发光,只要有罪恶贪婪,一律逃但是他公正无私的眼睛。包拯就是这样一个公正严明,廉政爱民的好官。所以,青史上永远镌刻了他的名字。
反之,此刻许多为官者都不能以包拯为榜样,因贪污受赂而触犯党纪国法的大有人在,确实是可悲可叹。前不久,在历史课上,我们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宗贪污案这一课。课文中的反面人物刘青山、张子善就是因为贪赃枉法,被判处死刑。他们也曾是优秀的共产党员,战争年代为国家和人民立下了汗马功劳,但就是由于放松了自己的思想改造,贪污腐败,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因此,他们一样逃脱不了法律的惩罚。又比如:王钟麓在担任浙江省副省长期间,利用职权为他人非法谋取利益,收取贿赂,使国家利益遭受个性重大损失。2004年8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钟麓犯受贿罪和国有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钟麓一审被有期徒刑12年。
诚然,丰厚的物质生活没有人不喜欢的,毕竟是人就会食人间烟火。但是,透过贪污受贿等违法手段获得利益有时会成为海洛因,让人无法自拔。有的人就是因为一己之私,被利欲遮闭了眼睛,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当意识到错误的时候,已经悔之晚矣。贪污受赂犯不是与生俱来的,只要国家进一步建立、建全防治贪污腐败的廉政机制,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使那些贪官污吏不能贪,不敢贪。或者又象有关的专家和学者所说的那样廉洁和反贪要从娃娃抓起,这样,廉洁就会伴随着我们成长,罪恶之魔就会远离我们。那么,我们党的事业就会蒸蒸日上,我们的国家就会更加繁荣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