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0 21:57作者:王新老师
结合2017年全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安排,下面是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助学筑梦、励志成长、担当有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欢迎阅读了解。
河池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助学筑梦、 励志成长、担当有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资助政策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结合 2017年全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安排,决定在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助学筑梦、励志成长、担当有为”主题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市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全日制在校生中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普通高中免学费、中职免学费、中职国家助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等资助政策资助的学生。
二、征文主题
助学筑梦、励志成长、担当有为。
三、征文要求
(一)征文需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支持下,不畏困难、积极进取、奋发学习、自立自强、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面貌,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感情真挚。
(二)题目、体裁不限,正文不超过4000字。
(三)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四)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
(五)我局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请备份,保留底稿、电子稿。
(六)参赛作品有关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七)征文正文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同):
页面设置:A4纸;
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