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6 00:30作者:王新老师
在农村不少地方,早婚现象并不罕见。早婚影响的不光是家庭还有影响农村社会和谐。就女性健康来说,早育对身体造成的危害不小,同时还可能对婴儿的发育产生影响。早婚比晚婚的离婚率高出五倍还多。我国婚姻法和刑法规定,法定结婚年龄男的不得早于二十二岁,女的不得早于二十岁。但在当地民俗下,法律一直没有影响到它们的早婚现象,中越边境隐藏了一个早婚县。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中越边境隐藏的早婚县
这个全国赫赫有名的早婚县叫做金平县,位于中越边境上。这里的小孩一般都是读完初中就结婚生子,女性生子的年龄普遍在14、5岁,甚至有的家庭是12岁恋爱13岁生子,自己还未成年就有一个或几个好几岁的孩子了。
小节今年只有13岁,自办婚礼到现在已将近一年。小节和丈夫小方在2016年新年认识,3天之后就被男方家留下结婚了。当时小节还在念小学五年级。结婚后,她就辍学了。2016年11月,小节肚子里的宝宝已经6个月大了。
在不远处的另一座村子里,16岁的小彩在两个月前当上了妈妈。她的宝宝比计划早了三个月来到这个世上,让小彩和她家人花了更大力气来照顾。
他们还是孩子。他们已经结婚。他们也有了孩子。
11月27日,13岁的秀秀和16岁的小听在鞭炮声中,举行了婚礼,结为夫妻;圆圆15岁,她每天挺着7个月大的肚子去买菜;19岁的杨丽菲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大女儿今年3岁;杨老大22岁了,他刚刚和妻子领了结婚证———在6岁女儿的见证下……这些都是云南金平县的孩子。因为普遍存在的早婚现象,这个国之南端的县域成为了舆论场里的焦点。
对中国而言,早婚早育有着很长的历史,倒是晚婚晚育,不过是近几十年的事情。《新华每日电讯》刊登的评论中,就从“早婚”的历史开始谈起了:“早婚既和农业社会的生产力水平有关,也和农业社会的家庭模式关联———几代人居住在一起的家族式生活,不仅培育了家庭观念,也锻炼了家庭生活的能力。从本质上看,早婚现象是农民出路单一化、人生定型化的结果。在教育资源失衡的格局下,那些难以通过高等教育改变命运的农家子弟,外出务工便成了不可回避的宿命。为了让孩子早一点‘收心’,同时也为了降低婚嫁成本,早婚在外人看来不可理解,男女双方家长却觉得是理所当然的理性选择。”
这种选择当然是违背法律的。《婚姻法》和《刑法》中的一些规定,于我们而言,已成常识———《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男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的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而《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则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这意味着,金平县那些过早结婚的孩子们,其婚姻关系不但得不到法律保护,“丈夫”们还涉嫌犯罪。如此大面积的出现早婚情况,在斯涵涵看来,“缘于执法偏软”。作者在投书《法制日报》的评论中写道:“初中未毕业就辍学回家,结婚生子,并且有司空见惯、郑重其事之势,说明当地的法律宣传、法律意识几近于无……当数百村民大张旗鼓地为未成年人操办婚礼,势必会让《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成为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