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0 00:24作者:李天扬老师
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责任认定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而对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一女子遭千车碾压图
10月10日下午5时许,沈阳大雨。“高速公路上躺着一具尸体,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下午5时10分许,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第三大队接到报警电话,称沈阳绕城高速距离朱尔屯出入口500米的位置,发现一具尸体倒在地上。
5时30分许,警方赶到现场,一开始却并未发现尸体。“后来发现,尸体经过碾压已经破碎,路面上到处散布着人体组织。”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房殿彪介绍,根据当时高速公路车流量及尸体的破碎情况,至少遭上千辆车碾压。
由于强降雨的冲刷,现场难以发现任何痕迹,从死者的人体组织上更加难以辨认出任何信息。“后来我们在路面的积水中找到几块蓝色的汽车碎片,经过分析应该是大货车的前大灯。”房殿彪说,也正是这几块碎片,成为寻找肇事者的唯一线索。
“图侦”出手:锁定肇事车牌
警方介绍,此案由交警、刑警、技侦、图侦等多部门联合侦办。其中,成立时间不长的“图侦”大队,再次起到重要作用。
据房殿彪介绍,在绕城高速公路上每隔1公里位置都设有高清的监控摄像头,但是由于大雨的原因,警方调取到的监控录像画面并不是很清晰。
先从报警时间向前推,查找现场的画面。画面中显示,下午5时许,一名身材瘦小的人在高速公路最外侧车道上徘徊,身后还背着一个编织袋,“看起来是个男的,走路晃晃悠悠,也没有穿戴雨具,过往车辆都绕着他走。”
5时06分,一辆蓝色货车通过后,走路男子的身影从画面上消失,随后后续车辆也再没出现避让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