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5 22:26作者:王华老师
发生于8年前的一宗母逼女荒唐强奸案前日在港开庭审理。昨日,涉嫌在母亲逼迫下被强奸的女事主在法庭聆讯中哭倒,由社工搀扶离开法庭。
15岁被强奸忍了八年,母亲将女儿介绍给情人
这宗离奇的强奸案事发8年前。据香港媒体报道,2003年,女事主只有15岁,在母亲的逼迫下,女儿被母亲的男友强奸。
据现年23岁的女事主描述,当时其亲生父母感情早已生变,她与弟弟和母亲同住。当年她还读中四,某日凌晨,母亲和其男友回家后,男被告走入她房中掀起她的被铺欲行非礼,她挣扎反抗后男被告离开。
10分钟后,母亲要求女事主进入自己与男友的房间,女事主不从,被母亲以“不进来就不给零用钱”为由胁迫。之后男被告在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将其强奸,而在这过程中,女被告也就是女事主的亲生母亲,就躺在一旁“装睡”。数日后,女事主再次遭男被告强奸,女事主只得搬离与父亲同住。
昨天,女事主在法庭叙述时哭诉“不信妈妈会这样对我,好愕然”,而至于为何去年才在社工建议下报警揭发,女事主称,当年为零用钱就范,全因她与弟弟一日三餐全仗母亲给钱买饭盒解决,当她听到被断家用、深怕与弟弟“没饭吃”因此就范。
她还说,当年虽曾与同学提及被性侵犯,同学也鼓励她报警,但她见母亲有病、且病情反复,揭发事件恐影响其病情,加上平日因带弟弟而上学迟到,她担心若母亲被捕弟弟将无人照顾,故迟迟未敢报警。直至去年在男友多番鼓励下,再加上遇见昔日信任的社工,又考虑到自己已自立,弟弟也有人照顾,感觉自己有信心可妥帖处理事件后,才决定报警。
法庭严禁公开事主资料
据香港高院聆讯表,该案件前日开审以来,预计将聆讯8天。昨日是聆讯的第二天,女事主回忆男被告行为粗暴像“禽兽”。当被问到事发时为何不向母亲求助,女事主情绪激动,哭诉“想不到妈妈这样对我”,并需暂停作供休息,由社工搀扶离开法庭,休庭近半个小时。
由于案件敏感,法庭颁下保护令,严禁公开两名被告名字、住址及照片,即将出庭作供的3名同学的名字及学校名称等资料也将保密。
据了解,涉案女被告为50岁无业母亲,已承认1项协助及教唆强奸罪,49岁男被告则否认2项强奸罪。案件今日仍将在高级法院进行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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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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