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8 17:04作者:王新老师
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平均值。个人可支配收入指个人收入扣除向政府缴纳的各种直接税以及非商业性费用等以后的余额。个人可支配收入被认为是消费开支的最重要的决定性因素,因而常被用来衡量一个国家生活水平的变化情况。
2016年2月26日国家统计局首次发布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2016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167元。
2015中国人均收入省份排名:
因为2016年尚未结束,所以现在看到的是2016年的排名。 2016年一季度27省市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排名:
据《价值线》记者统计,2016年一季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72元,同比名义增长8.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0%。截至2016年4月28日,已有27个省(区、市)公布收入数据,上海、北京、浙江、江苏、福建、广东、天津、山东这8个地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上海、北京、浙江和江苏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都超过了1万元大关,其中,上海最高,达14153元,北京13503元位居第二,浙江13363元,江苏11516元。
从收入增幅来看,甘肃、新疆、江西、贵州、青海、湖北、河北、天津、湖南、云南、陕西、安徽、四川、宁夏、福建、北京、重庆这17个省份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超过了全国水平。河南、浙江则与全国水平持平。甘肃增幅最高,达到了10.6%,其次是新疆,为9.6%,贵州和江西两省增幅同为9.5%,并列增幅第三位。广西增幅最低,仅为6.9%。(来源:《价值线》)
备注: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及各地市统计局网站。
人均收入现状解读:
按照各地两会公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与2016年相比,今年计有26个省(区、市)下调了城乡收入的同比增长目标,4省(区、市)保持不变,仅有西藏目标上调。在13个公布了2016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省(区、市)中,实际增速慢于该省去年地区生产总值(GDP)增速的有9个。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城乡收入增长目标下调符合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但如何加大保障支出,确保低收入群体的利益,是确保收入分配公平的关键。
1.收入与GDP:同步下调,还需同步提质
以较发达省份江苏为例,2012年、2013年、2016年该省GDP分别同比增长10.1%、9.6%、8.7%;城镇居民收入分别名义增长12%、9.6%、8.7%。
收入与经济增长目标下调趋一致。从各地情况看,仅有西藏将收入增长目标从去年的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上调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陕西、江西、安徽、内蒙古的收入增长目标基本保持不变。其余26个省(区、市)均不同程度地下调了城乡收入的同比增长目标。其中,重庆、江苏、广东、上海、辽宁5个省市去年与今年均提出,当地居民收入增长要与经济增长同步或基本同步,但是这5个省市今年的GDP增长目标均较去年有所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