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8 10:39作者:李天扬老师
军人退出现役。退出现役的军人称退伍军人。又专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义务兵退出现役。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55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建立了定期的征兵、退伍制度。
195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进行义务兵退伍工作。义务兵退伍时,由部队进行教育,动员他们积极参加社 会主义建设,参加民兵,履行服预备役的义务,随时准备响应国家征召,重返部队。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对退伍军人给予妥善安置。普通军人退出现役转入预备役直到45周岁。
退役后养老险补助一次算清
据了解,军人退役后有安置单位的,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无安置单位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同时,参加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入伍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计息。据介绍,国家按军人服现役期间各年度月工资20%的总和为军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12%作为单位缴费,8%作为个人缴费。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在军人退役时一次算清退役养老保险补助。
士官退伍后的待遇:
以洛阳驻军为例:
3期士官期满(农村未经过军士长院校培训的)10万7000元左右
3期士官期满(城市未经过军士长院校培训的)10万左右
3期士官期满(农村经过军士长院校培训的)11万1000元左右
3期士官期满(城市经过军士长院校培训的)10万5000元左右
(军士长院校就是我们常说的士官学校)
2016年士官退伍政策:
军转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军转安置工作十分重要,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国防军队建设。进入新的一年,我国军人专业政策会改革吗?2016年我国士官转业新政策是怎样的呢?
一、国家的态度
要尊重要重视,军队转业干部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建设的重要力量。为国家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
二、安置方式
1、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2、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三、担任团级以下职务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一)年龄超过50周岁的;
(二)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经驻军医院以上医院诊断确认,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四)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留党察看期未满的;
(五)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六)被开除党籍或者受劳动教养丧失干部资格的;
(七)其他原因不宜作转业安置的。
四、安置地点
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1、配偶已随军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