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7 22:21作者:李天扬老师
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
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对于动员社会资金进入实体经济,促进金融机构股权结构多元化,激发金融机构市场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在这一过程中,应遵循金融业自身发展规律,法律制度的完善和金融监管的改进也应同步推进。
发展民营银行的意义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在调查中,多数人对发展民营银行,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是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说。持这一观点的人认为,既然大银行不愿给小企业贷款,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大银行解决不了,那就应该从组织体系寻求突破,发展小银行。民营银行作为小银行,其定位应当是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以下统称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这一观点有一定理论基础。但是,大银行对此并不认同。大银行认为他们也在为中小企业甚至微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而且有数据为证。许多专家也不认同,并从理论上证明大银行为小企业提供融资,反而比小银行更有优势,因为大银行在网点数量、风险管理水平、整体实力上优于小银行。然而,不但小银行对上述观点不认同,小企业更是坚决反对。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也持有强烈的意见。看来,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决非大银行大企业、小银行小企业那么简单。
二是打破银行业垄断说。关于银行业是否存在垄断问题,近年来学术界、社会上争论得也异常激烈。金融部门特别是银行界对垄断说很不认同,认为无论是大银行数量,还是小银行数量,中国不比其他国家少,竞争不比其他国家差,在银行业从业压力非常大。有的还认为,过去10年,中国银行业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致力于通过商业化、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提高中国银行业竞争程度。但是,反对者对此不认同,他们甚至提出,如果不是垄断之故,在其他行业普遍走势不好之际,为何唯独银行业一枝独秀?看来,这一问题也相当复杂,决非垄断二字那么简单。但无论如何,终归有一点是大家一致认同的,即在银行业实行严格的数量管制的监管政策下,那就是多一点小银行,对缓解小企业融资难是有益的,对提高我国银行业的竞争程度也是有益的。
三是放宽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说。其实,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包括进入银行业,渠道已经完全多元化了,战略投资者、股权转让、上市银行股份持有等等,都是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途径。因此,可以这样理解,发展民营银行,不等于取消对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禁止性条款,现行监管政策并非禁止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并不存在玻璃门,只是门开得不够大,不解渴、不过瘾。从这个意义上说,允许民营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意味着民营资本进入银行领域多了一条通道,而且这条通道是直接的,不是间接的。这与其他通道有着极大的区别。特别是对于民营企业家来说,这条通道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当然,其中还需要加强监管和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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