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7 17:27作者:三水老师
清退军队干部违规多占住房
据解放军报官方微博消息,经习主席批准,四总部、军委纪委近日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违规住房用车问题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军和武警部队坚决贯彻军委决策指示,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清理,确保清退务尽、不留死角。
一些离退休干部未按规定腾退
《通知》指出,全军违规住房和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党委领导坚决贯彻,精心组织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有一些离退休干部没有按规定腾退多占多购的住房、退交多占借用的车辆,影响了清理工作整体推进。
家庭一地只能住一处合规住房
《通知》重申明确,一个家庭在同一城市原则上只能住用一处不超过本人职级标准的公寓住房,住用两处以上累计面积超过本人职级标准的应予腾退或调整;异地任职配偶已随迁的原住房一律腾退,本人或配偶在驻地已购买军队或地方房改房、已安置住房,仍占用的公寓房必须腾退;已购买房改房面积未达本人购房面积标准的不予退房,符合条件的给予货币补差,购买了两处以上房改房其中一处已达标的只能保留一处;均未达标的可保留两处累计面积接近本人购房面积标准的住房,其余住房由售房单位按原出售价收回,收回的住房装修费不予补偿。
子女已购房仍多占住房应清退
《通知》强调,2006年以来认定应当腾退、签订腾退承诺书未兑现的,军职以上干部装修期超过一年半、师职以下干部装修期超过一年原住房仍未腾退的,退休(免职)后异地安置住房已建成入住、在原任职地人大或政协工作离职后仍未腾退的,安置住房入住后以保障关系未转移、未审定安置去向、退休未移交等为由多占多购住房的,遗孀子女已购买住房或在军队或地方已有住房仍占用已故干部住房或多占多购住房的,必须坚决予以清退。逾期拒不腾退的,按同地段商品房市场租金最高价格计收房租,由财务部门从本人工资中直接扣除;暂停各种服务保障,中止福利发放;对拒不腾退住房的遗孀和子女,向当事人所在单位通报情况,必要时采取行政或法律手段予以清退。
河南省清退违规住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行了重点部署。2013年11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主持召开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中全会的精神上来,扎实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要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系,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
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在工作生活待遇上追求奢靡、享受特权,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邓小平同志曾针对干部特殊化问题指出:“我们的高级干部现在并不是工资太高,而是其他方面的待遇太宽了。这样就要脱离群众,脱离干部,甚至腐蚀自己的子女和家庭,把风气带坏了,官僚主义也无法克服。”《决定》明确提出要“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具有极强的针对性。这也是在新形势下改进党的作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的重要内容。当前,要结合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突出抓好以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