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7 15:57作者:三水老师
苏州最新购房契税征收标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联合发布通知调整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据悉,个人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契税将下调,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苏州购房所得税又将如何来具体落实呢?
■个人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契税将下调
新政中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于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三处孙军处长告诉记者,国家规定,契税的具体征收细则是由各省自行制定的。目前为止,江苏省的契税征收政策是,只要是家庭购买普通住房,不论面积和套数,均按房屋成交价1%的税率征收。
他表示,在省有关部门公布具体调整措施之前,目前苏州仍将暂时按照现行征收政策征收契税。就在记者发稿时,孙处长告诉记者,已经接到省有关部门的电话,可能将对这一政策做出调整,但具体的实行方案暂时还未公布。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做出调整
新政明确,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二处张处长介绍说,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房屋买卖差价的20%征收,或者是核定不低于房屋售价的1%。他表示,在本次新政公布之前,对于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消费者,房屋销售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将以保证金的形式暂时收取,一年之内重新购房的消费者,这笔个人所得税将以保证金的形式返还给购房人;如果一年之内未重新购房的,这笔税款才会正式征收。
据了解,税务部门将严格执行新政,这项优惠措施将取消。个人出售自身住房后将立即征收个人所得税,1年内重新购房将不再返还。
境外机构和个人 购房
《通知》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化库存商品房。在本省范围内购买住房时,不限定购买套数,不需要提供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结果,不需要提供一定年限内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不再实行限制性规定。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住房自住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融资支持,优先保障普通商品住房开发项目合理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房地产开发贷款审批效率,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合理增长。
90㎡及以下普通住房唯一住房 契税按1%税率征收
《通知》要求,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按1%税率征收。实行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人重新购置房屋,且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加快释放住房公积金存量资金。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提高贷款额度,确保符合条件的职工应贷尽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