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7 11:41作者:王新老师
政法委书记是中国共产党各级委员会设立的政法委员会的书记(2012年5月以前,政法委书记通常担任同级党委的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也有省市由副书记兼任,分管政法工作。)政法委全称中国共产党党委政法委员会,代表党委对同级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司法部门、国安部门和武警部队的工作行使协调职能,它既是政法部门,又是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同级党委加强政法工作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
政法委书记职责:
(一)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三)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同
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考察江苏
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考察江苏
级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五)研究指导政法执委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科、处、队、庭、室干部的考察和管理。
(六)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七)指导下级综治委、政法委工作。
(八)地方政法委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任务。
公安局长与政法委书记:
据3月13日《新快报》报道,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原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在全体讨论时直指公检法监督体系设置错位。我们的政法委书记往往都身兼公安局局长,公安局本来是检察院的监督对象,但被监督者是监督者的领导,这个体制特别不顺。吴晓灵表示,她曾经听到基层的法院和检察院的同志感叹工作很为难。比如,领导开会决定了一个事。那这个领导包不包括政法委书记呢?如果包括,就得服从他的领导。但如果这个事情做得不对,从业务上来说,检察院和法院都可以对公安局做出的不当行为提出不同的意见。吴晓灵指出,这种党的关系和行政关系的扭曲和错位,影响了国家的司法公正。http://news.sohu.com/20100313/n270790480.shtml
针对公检法在党内地位及监督的问题,我在2009年4月1日写过一篇《从党内任职,看公检法三家互相监督之难》文章。
在当今政治体制和司法体制之下,党要领导司法机关,司法机关是无法独立。司法机关之间,则是互联配合互相制约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之间互联配合多,而互相监督则不力。
在这个大前提之下,让公安局长同时担任政法委书记、担任当地党委常委之职,负有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院,要对一个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领导之下的公安机关进行法律监督,这实在是太难为检察院了,也给检察长们出了一道难解之题。
政法委员会,是当地党委对公检法进行党内领导的机关,对公检法机关的干部任免,有提名建议权和考察权(与组织部一道)。公安局、法院、检察院都是政法委员会成员单位,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在政法委员会内只任委员之职。如果让公安局长兼任政法委书记,身兼政法书记的公安局长与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就成了上下级领导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