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7 06:52作者:王新老师
新乡银行女行长自杀
据消费日报网6月9日报道称,家住河南延津县的市民田波涛,质疑新乡银行新华支行私自把其1800万元抵押贷款转入他司账户,造成其质押贷款伪到账,个人信用也被银行拉黑。
2013年7月,田波涛因弟弟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向他借钱,便用自己的2000万元存款单做质押在新乡银行新华支行(下称新华支行)贷款1800万元。2013年11月,田波涛在中国人民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时,发现他的贷款1800万元已经到位,但钱却未打到他的个人账户。
田先生向媒体称,他质疑新华支行在没有本人到场,也没有提供身份证明的情况下,怎么就能随意支取操作这1800万元。
对于田波涛来说,目前最关心的是这1800万去哪儿了?还能不能追回?如果钱没到账,那么又该如何偿还贷款?
城商行问题频发 需加强内部管理
近年来,城商行问题不断。新乡银行近日被曝非法解冻1890万,对此银监局表示,非法解冻是严重的刑事案件;河南许昌银行董事长被双规,曾被举报涉六大罪状,其中就有他利用职务之便给某企业贷款。
由于城商行起点低、规模小、人员素质不高以及特殊的内部控制环境等因素,它的内部控制状况不容乐观,问题较为突出,亟待完善。
河南业内人士称:这1800万元的资金流向,此事件属于银行违规操作还是属于其他情况,现在我们都不得而知。但是近年来,城商行的漏洞频发,内部管理问题频频,风险意识淡薄,造成其在竞争中较畸形发展。当前尤其关键的是,要从体制机制上入手,改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增强有效激励约束等,从根本上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针对田波涛的事情,和讯河南询问了郑州的李律师。李律师说:从法律上来说,他(田波涛)与银行签的有贷款合约,也是按程序办理的手续,按照合同,银行应该把钱放给他本人;如果银行不放款,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赔偿损失。银行不但不放款,还导致其个人银行信用被拉黑,这里面存在问题。鉴于目前情况,建议他本人应该向银监局反应情况,并且合适的时候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新乡李克敏非法集资
新乡再现非法集资诈骗案,涉案资金超2.4亿元人民币。新乡市华联糖酒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新华区人民路135号,是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新乡片区总代理以及洋河蓝色经典新乡区代理商,董事长李克敏据以流动资金为名非法集资诈骗超2.4亿元人民币,涉及债权人数百名,经债权人多方检举(卫滨区政府、铁西派出所、铁西办事处、新乡市刑侦大队等)未能予以立案处理。现请相关部门予以关注,给广大受害者以满意答复。希望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给予监督,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