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7 04:45作者:三水老师
国有资产拍卖流拍
近日,州财政局根据《红河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委托红河州瑞丰拍卖有限公司对州人大接待站部分资产进行公开处置。
此次处置资产是建筑面积933平方米的两层闲置商铺,此批资产已分别于2007年12月、2008年1月公开拍卖两次,因未达评估价而两次流拍。为了让两次流拍资产顺利处置,州财政局认真总结经验,扩大宣传面,把招商工作延伸到全州各县市,为此次拍卖会做了充分的准备。
拍卖会上,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激烈竞价,流拍商铺高出保留底价整体拍卖成功,扣除拍卖佣金后交入国库314.28万元。闲置资产通过公开处置,实现了价值最大化,增强了资产使用效益,增加了财政收入,避免了国有资产的闲置浪费。
为规范北京产权交易所(简称北交所)场内进行的涉诉国有资产拍卖活动,保障拍卖各方合法权益,维护交易秩序,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涉诉国有资产进行拍卖的规定(试行)》(京高法发【2010】311号)和北京产权交易所《涉诉国有资产拍卖细则》文件规定,制定本操作流程:
一、涉诉国有资产的拍卖,由法院选定拍卖机构,并向选定的拍卖机构出具确定拍卖项目通知书,同时将选定结果告知北交所。
二、拍卖机构应在接到法院确定拍卖项目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与北交所联系,沟通有关情况,并填写《北京产权交易所涉诉国有资产拍卖登记表》。
三、拍卖机构应及时到执行法院沟通委托拍卖标的情况,领取委托拍卖函、拟拍卖项目材料及相关文件,并将上述材料和文件复印件递交北交所。
四、北交所协同拍卖机构及执行法院查看拍卖标的物,熟悉拍卖标的物情况。
五、拍卖机构整理拟拍卖项目材料,制定招商材料,并报送北交所。北交所和拍卖机构通过各自信息发布渠道同时对拟拍卖项目共同进行招商,征集意向受让方。
六、根据执行法院要求和项目招商情况,北交所、拍卖机构共同商定拍卖方式(传统拍卖或网络竞价)和拍卖时间,并由拍卖机构将商定结果报告法院。
七、拍卖机构在拍卖方式和拍卖时间确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定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竞买协议书文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文件,递交至北交所备案,同时报送执行法院。
八、在拍卖公告发布前,拍卖机构将拍卖公告样稿递交至执行法院审核。执行法院无异议的,北交所和拍卖机构共同在纸媒体和各自网站发布拍卖公告,同时拍卖机构将拍卖公告电子版发送至市高院。
九、拍卖机构负责在公告期内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展示,接受意向受让方的咨询。
十、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到北交所进行登记,并由北交所会同拍卖机构对其资格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将拍卖保证金交纳至北交所涉诉国有资产拍卖结算专项账户。
拍卖流拍后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