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7 04:28作者:王新老师
权力趋向腐败,绝对权力绝对腐败。英国著名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的这句话曾经被无数人所引用。没有监督的权力只能是一匹脱缰的野马,肆意驰骋,贪污腐败最终将腐蚀掉整个国家体系。为了给权力套上笼头就必须要有独立于权力之外的监督机构,更要有强有力的反腐机构。在香江之畔,就有这样一个机构,那就是香港廉政公署(I-CAC)。
最近,香港凤凰卫视著名时事评论员何亮亮先生历经多年奔波努力,通过对大量报纸、书籍等公开资料的整理以及采访廉政公署的前官员、当事人终于写成了《零容忍:香港廉政公署40年肃贪记录》一书。这本书为我们呈现了一段香港廉政公署曲折的反腐历程。
香港廉政公署是独立于香港政府之外的,最高长官廉政专员直接对行政长官负责。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廉署全权独立处理一切反贪污的工作。廉政公署由三个部门组成: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关系处。这三个部门的工作分别是调查、预防和教育,三管齐下对抗贪腐。
廉政公署曾发布过一个公益广告:挣钱并不是错,错的是你怎样挣钱,公平不代表每个人都赚一百元,公平是说你有赚一百元的能力,就能赚一百元;你有二十元的能力,就能赚二十元,这就是公平。可能你今日挣的钱比我多,但若我的才华比你多,终有一天我挣的钱会比你多。为了让公平深入到每一个市民特别是官员的血液中,廉政公署做了不懈努力,除了进行各种普法宣传让市民不想贪,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审核政府部门的法律文件、工作程序等堵塞贪污漏洞,使相关人员不能贪;全力肃贪,让腐败分子逢贪必被抓而不敢贪。
根据世界腐败问题研究的权威组织透明国际发布的报告,目前在世界180个国家和地区中,香港的清廉指数排名世界第12位,在亚洲仅次于新加坡。
其实在1974年廉政公署成立之前,香港的贪腐问题是十分严重的。上世纪50年代随着香港经济的快速崛起,人口迅速膨胀,社会的基本公共服务与需求之间产生了严重倒挂,这为权力的寻租、贪腐留下了空间。在《零容忍》一书中对那段时期贪腐问题有着清晰的描绘:救护人员送病人就医前要索取茶钱,消防队员开水喉(自来水管)灭火要收开喉费,医院病人也要打赏给打扫的清洁妇,才能取得开水和便盆,所以当时市民只要使用公共资源,就必须要贿赂。贿赂,已经成为基本生活必须支付的成本。走后门成为老百姓享受公共服务的不得已的选择。
更为严重的是,本是一方守护神的警察,与各种黑恶势力相勾结,集体分赃,充当保护伞,对市民巧立名目敲诈勒索,不给钱不办事。当时受贿的警务人员包娼包赌、贩毒赌博样样来,警察尤其是各级警官普遍收受贿赂,民众到警察机关办事都要送红包,这几乎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潜规则。
诚如后来在廉署反贪风暴中被治罪的香港警司韩德一段供词所说:贪污在香港警察队伍中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就像晚上睡觉,白天起床、刷牙一样自然。前几年香港曾有一部电影叫《黑金帝国》,对那一时期的香港警察形象有一个艺术的反映。
警察的贪腐导致整个社会秩序混乱,民众怨声载道,不满情绪愈演愈烈。而在1973年,涉嫌贪污430多万港元的香港九龙总警司葛柏在被调查期间成功脱逃出境一事,引起香港社会的极大愤慨。已对贪腐忍无可忍的香港市民走上街头,展开了声势浩大的反贪污大游行。这一事件成为香港政治的一个转折点。当时的港督麦理浩为了平息民愤,成立了一个与任何政府部门包括警务处都没有关系的独立的反贪组织,即香港廉政公署,直接对港督负责。廉政公署成立后以葛柏案为突破口,最终将其绳之以法,这不仅在民众中建立了威信,更对贪腐官员进行了震慑。从此香港的贪腐问题开始由乱到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