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7 01:41作者:王华老师
农村违建能不能强拆
很多城里人都有这样的梦想,但是,最近海沧区法院的一个判决给城乡合作建房浇了冷水。
该院判决认定,市民和农民在宅基地上合作建房,即使签了协议,也是违法无效的。而且,一旦被拆,不能获得赔偿,只能由合作双方分摊损失。
城乡合作盖大房子
家住厦门岛内的城镇居民老庄,一直想在市区买一套房子给儿子结婚用。但是,面对日渐高涨的房价,老庄一家只能望房兴叹。
2011年秋季,老庄偶尔从亲戚处得知,海沧区的阿杰家有一处旧房屋,可以与人合作拆旧建新。
老庄心里盘算,岛内房价高昂,而岛外海沧的农村土地多,如果能在那里建房,成本低,离市区也不远,而且还在儿子上班的区域,可谓两全其美。
于是,求房心切的老庄父子与阿杰见面沟通后一拍即合,双方随即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书》。
双方约定,由老庄父子出资,对阿杰所有的位于海沧新阳的老房子进行改造并加盖,老庄向阿杰支付8万元补偿费;建成后,老庄父子拥有房屋50%的产权,并且今后对新翻修房屋的所有权益收入也按50%分配。
违法被拆 损失惨重
合作意向达成后,老庄向阿杰支付了8万元,并组织亲友拆除阿杰家的旧房。随后他们又请来专业施工队盖房,很快盖了一层楼。
看着翻建的房子初具规模,老庄父子欣喜不已,继续勾画着建房的蓝图,但他们的希望很快就破灭了。
2011年年底,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老庄父子与阿杰偷梁换柱、瞒天过海的违建行为,立即勒令老庄停建,并将已建好的一楼拆除。
合作伙伴 反目成仇
房子才建了一层就被拆除,老庄无奈又懊恼:眼看儿子的婚期临近,房子却还不见踪影。更让他懊恼的是,自己已投了7万元盖房,加上之前支付的8万元补偿款,父子俩已经花了15万元,可现在看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憋屈的老庄父子找到阿杰,要求他返还8万元并按实际情况补偿已产生的投资损失。可是面对父子两人的要求,阿杰却有自己的想法,双方多次协商未果。
无奈之下,老庄父子只好将阿杰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 合作无效
近日,海沧区法院针对此案作出判决,法官认为,老庄父子与阿杰签订《合作协议书》,合作在宅基地上建房,实际上是非法变相购买房产,其行为违反国家关于农村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合作协议应认定为无效。
对于老庄与阿杰的责任认定,法院认为双方对此负有同等过错。依无效合同返还的规则,老庄父子主张阿杰返还8万元,但法院认为,旧房屋已拆除,这一损失应由原、被告双方各自承担50%的责任,所以,法院判令阿杰返还老庄父子4万元合作费,并返还老庄父子投入建房的7万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