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6 09:19作者:三水老师
11月29日,在榆林市榆阳区一酒店,两名男子吃饭喝酒后索取两份发票,开票单位分别是靖边创建办和榆阳区委。随后,因为一盒烟的问题,与女收银员发生冲突,殴打女服务员并打砸饭店物品,直到接到报案的民警赶来后,才将两人带走。据被砸饭店的老板回忆,11月29日傍晚6时许,这群顾客过来吃饭。8时许他们买了单,一共10人左右,喝了10瓶红酒,消费1984元。当时给他们开了发票,开完之后顾客又要求再开一次发票,我们本来不能开,但是顾客一再要求,又付给我们10%的税,共198元。我们为了让顾客满意,又给他们开了一次,两次发票都开了1984元,开的单位分别是靖边创建办和榆阳区委。老板说,当时结完账后他们还没有吃完饭,又点了一盒30元的芙蓉王烟,但没有给钱。顾客吃完要走的时候,我们吧台的女收银员提醒说还有一盒烟没有给钱,一位男顾客就说要开发票,我们就给开了30元的发票,发票开的单位是榆阳区委。结完钱后,该顾客说我们的发票是假的,他们自称是国税局的,威胁说查到是假的就不是30块钱的事了。我们的女收银员据理力争,说这是正规票,结果两名男顾客就把我们的女收银员打了。我就赶紧报了警。据老板手机通话记录显示,晚上20时36分报的警,警察十几分钟后到达现场,将两名男子带走。被打女收银员小李今年22岁,在该饭店工作5个多月了,小李告诉记者,当时真的害怕坏了,直到现在头还有些昏,他们先是把发票贴到我的脸上,又在我脸上打了一巴掌,我当时在柜台里,退了一步后,他们打不着我了,两个男的就把收银台上的刷卡机、电脑键盘、菜单等很多东西都砸到了过来,有的砸到我脸上,还把我身后吧台上的酒砸烂了一些。整个过程持续了20多分钟。上郡路派出所办案民警称,将两人带回所里后,他们当时没有带证件,民警通过户籍系统查明,这两名闹事的男子一个叫李X红,一个叫李X伟,两人户籍分别在金鸡滩镇和鱼河镇,其中李X红称自己在榆阳区委工作。11月30日早上9点多,两人被朋友交了1万元钱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