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6 07:47作者:李一老师
利辛县国土局局长于强简历背景资料照片周文彬2010的新浪微博
周文彬的自首式举报,其实和钢盔、擀面杖的效用一样,都在极大彰显着这个时代举报贪腐的戏剧性、举报贪腐先须取悦舆论的荒谬性和反腐仍是人治、并非法治的困境
温江桦
安徽亳州市利辛县国土局干部周文彬实名举报该局局长于强涉嫌贪污受贿。周文彬称自己曾参与单位贪污行贿。要么我进监狱,要么他进监狱,我对这次举报很乐观,在发布题为《致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孙爱民同志的一封公开信》的微博后,周文彬表示。
剖析自首式举报的内涵,其实并无新奇之处,有些类似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悲壮意味。继2011年,周文彬再次运用自首式举报,微博认证也称自己为自首举报人,如果第一次运用自首式举报概念,实为噱头,引发注意力,意图扩大举报实效。那么,第二次自发、纯熟地运用此概念,我们能推理,周文彬已经尝到了2011年自首式举报的甜头迅速得到回应、调查、处理结果。
其实说是甜头,亦不尽然,只是为契合当下实名举报腐败的道路不仅险阻并且艰难,反腐调查速度、力度疲软,举报人屡受打击的语境。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虽然中纪委2013年表态,凡是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但是即便体制内人士实名举报,也步履维艰,难达天听。所以周文彬递送举报材料时才殚精竭虑、花费心机,如将材料亲自交给安徽省国土厅执法局局长,并暗自不安揣测,从省厅领导的言谈举止,我感觉这个案件会搁浅。那么,从此角度而言,周文彬再度选择自首式举报,不过是想通过媒体,捕获更大范围内的注意力,不让举报泥牛入海,在有关部门面前如同东风吹马耳。
根本而言,自首式举报也是网络反腐媒体反腐的变种。现实中寂寂无名、默不作声的实名举报,往往道阻且长。一旦公布于网络,获知于媒体,不仅举报力度被无形放大,反腐机制启动的力度、速度也如影随形,可谓朝发夕至。周文彬用自首式举报,刷新人们举报贪腐方式的新认知,不过是想将自首式举报发酵为网友、媒体竞相关注、转发、报道的病毒,更好利用民意反腐这个平台。
这是一个悲哀。反腐机制的启动,本来应该以反腐线索的到达为触发点,而非网络民意汹汹。然而,反腐机制的不畅、被举报官员的阻挠、独立第三方调查机制的缺失等,逼迫举报方式不得不五花八门、名目繁多、曲径通幽、曲线救国。
前不久,实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