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5 22:46作者:王华老师
渭南侯福才简历背景资料侯福才小官巨贪贪污多少钱判了几年备受关注的陕西小官巨贪侯福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10月25日在陕西省咸阳市中级法院依法公开审理。 侯福才,现年49岁,系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原科长,2012年6月21日,由陕西省检察院以涉嫌犯受贿罪决定逮捕。 经陕西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查明,侯福才利用其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施工许可证发放、工程竣工验收和建筑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等项工作的职务之便,在6年多时间内索贿受贿、非法敛财5500多万元,成为陕西贪腐职位最低、涉案数额最大的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侯福才,2006年8月至2012年2月,在其任渭南市城乡建设局(2010年更名为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原科长期间,为了谋取私利,于2001年11月21日,以他人名义注册成立渭南市祥和建筑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由其本人实际控制,以收取所谓担保、咨询服务费的名义,先后向45家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索取贿赂共计人民币2191余万元。侯福才在任建管科科长至案发前,个人拥有财产高达5151.7余万元,除索取贿赂2191余万元外,并对3380余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来源。公诉机关认为,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当庭宣读了长达34页的起诉书,并向法庭提交了四十七册案卷、证人名单及侦查期间的同步录音录像光盘二十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