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6 00:11作者:三水老师
党组
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派出机关,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党章规定
党章规定(第九章第四十六条),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这些组织包括:国家机关各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以及各人民团体;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机关厅局,以及各人民团体;省辖市国家机关的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州、县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和政法部门,以及各人民团体。
(第九章第四十七条)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党章第九章第四十八条 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可以建立党委,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由中央另行规定。
党组不是党组织,只是党组织的派出工作机构,不具备党组织所具备的独立权利,比如不能发展党员等。
县政府党组成员是什么级别
县政府党组成员应该是副处级。
我国干部级别划分:
国家级:
国务院总理(一级)
国务院副总理(二级)
国务院常委(三级)
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
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