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18:14作者:王华老师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5号),设立国家能源局(副部级),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
国家能源局领导名单:
局长:努尔·白克力
副局长:刘琦,郑栅洁,张玉清,戴晓曙,王晓林,谭荣尧,
监管总监:谭荣尧(兼)
总经济师:李冶
能源监管局是干什么的?
区域监管局及省级监管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在所辖区域内,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管电网和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监管电力调度交易,监督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承担电力等能源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有关电价;承担除核安全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电力应急和可靠性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实施电力业务许可以及依法设定的其他行政许可;承办法律法规授权以及国家能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域监管局名单:
华北能源监管局
东北能源监管局
西北能源监管局
华东能源监管局
华中能源监管局
南方能源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