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2 12:33作者:三水老师
今天上午,王老吉和加多宝的又一场侵权诉讼在大兴法院开庭。原告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诉称,加多宝(中国)饮料公司的外观与王老吉的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并无实质差异,足以使公众产生误解,索赔3亿元。加多宝王老吉商标之争
此前,王老吉和加多宝已经就侵害商标权、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诉由进行了超过15场诉讼,案件标的达30亿元,其中比较有名的有“王老吉改名加多宝案”、“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虚假宣传案、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的“红罐案”等。绝大多数案件以王老吉胜诉告终,个别案件仍在审理中。
王老吉:加多宝包装侵权索赔3亿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起诉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要求其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亿多元。
原告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诉称,广药集团系“王老吉”凉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权利人,其产品特有的包装装潢为由红色为底色、中间是三个竖排黄色楷书“王老吉”文字及辅助文字和配图组成的整体。
自1995年至2010年,原告及其前身曾将第626155号“王老吉”卷轴商标许可给香港鸿道集团以生产王老吉凉茶,后因原告与香港鸿道集团就商标许可合同发生纠纷,原告收回“王老吉”商标。
广药集团认为,“王老吉”凉茶上的包装装潢为“王老吉”凉茶所特有。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未经原告许可,从2012年6月开始生产、销售标注“加多宝”字样的凉茶,凉茶包装图案及排列组合在整体视觉效果上与“王老吉”凉茶没有实质差异,足以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
原告认为,“王老吉”凉茶及其特有包装装潢所承载的巨大商誉因被告的持续不正当竞争行为而遭受了巨大损害,故起诉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3亿元及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100万元,并判令被告在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及其官网上发布声明,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据了解,加多宝公司一共有6家,包括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今天被告的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就是其中的一家公司。
被告:自己没有侵权
被告加多宝公司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
被告表示,原告主张的知名产品名为王老吉凉茶,但据被告了解,在2011年年底之前,市场上存在的唯一的一个红罐产品是加多宝公司生产的凉茶产品,“原告及其下属公司在多个案件审理当中已经承认,其所生产的红罐凉茶和被告生产的凉茶均为不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