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1:23作者:李一老师
挪用公款22万余元用于喂养流浪猫狗,怀柔法院6日通报,一审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关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女子挪公款养流浪猫狗
据悉,在判决前,五千多名网友捐钱,帮助关某退还了22万余元的货款。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6月至今年2月间,现年50岁的关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的货款22万余元拿走,超过三个月未予归还。
今年10月11日,怀柔法院公开审理该案,关某当庭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表示自己从小就喜欢小动物,自女儿结婚后,她一人居住,因不忍见流浪猫狗的惨状,从2000年开始便捡流浪猫狗回家。养猫狗的开销每月最少7000元,而自己赚来的钱只够流浪猫狗的伙食费。
2012年10月25日,关某的女儿将五千多名好心人捐献的22万余元还给关某的公司,该公司向法院提交了谅解书,要求法院予以轻判。
怀柔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关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挪用资金罪,依法应予惩处。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关某犯有挪用资金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鉴于被告人关某自愿认罪,且为初犯,且其亲属退赔了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得到谅解,故对其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关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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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字经》里说: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每一个人生下来的时候,就怀揣一粒善良的种子,它可以为别人长出最富人情味的奇葩。然而有的人丢弃了它,逐渐变得冷漠;有的人玷污了它,最后走向邪恶。
世界上没有谁不需要爱心善良,有爱才有一切。把爱献给人,献给有生命的动物本无可厚非。关爱生命,保护动物本是善良的体现。但是爱心泛滥就像溃坝的洪水泛滥一样淹没理性与良知,成为一种可怕的灾难。关某可谓典型的爱心人士,她将自己的爱全部献给了流浪猫狗,将自己每月7000多元工资收入全部用在喂养流浪猫狗上,还将20多万元的公款挪用来喂养流浪猫狗,构成了违法犯罪,而成为一个善良的恶人。
做爱心善事,当然值得提倡,但爱心的归爱心,慈善的归慈善,不能突破道德的底线,不能以牺牲法律法规为代价,将20多万元的公款用来喂养流浪猫狗,是爱心献错了地方,被狗吃了的爱心还有多少爱心含量,这样的爱心善意是善良的好心恶意,其情可悯,其行不可恕。
车尔尼雪夫斯基说过:爱心的意义就在于帮助别人,同时也提高自己。唯有那爱而变得思想明澈、品质高洁的人才算爱心。要懂得爱心的力量,也应知道爱心的局限性。爱心可以给他人,给动物,但爱心泛滥就会适得其反,好心办坏事。关某就是爱心泛滥一不小心成为善良的恶人。
爱心需要理智理性。理性的缺失,是一种畸形的社会心态,对自己是个痛苦,对他人对社会就是个危害。卵待覆而为雏,茧待缫而为丝,性待教而为善。献爱心做善事,不能超出善心善行的本意。否则物极必反,事与愿违。将20多万元的公款挪用来喂养流浪猫狗,这看上去很美的爱心,实际上是很荒唐很愚蠢的爱心泛滥,是对法律的漠视,是对爱心的亵渎,只能留下东施效颦的笑柄。